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”的战略部署,进一步通过运动员自主创业带动就业,根据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保障工作整体安排,体育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基金中心”)拟启动2025年度退役运动员创业资助、创业训练营和创业大赛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符合《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使用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的退役运动员自主创办法人单位实体,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-2025年7月31日。
1.体育产业类企业,首期申报给予1万元资助,正常运营1年给予3万元资助,正常运营3年以后,再给予3万元资助。
2.非体育产业类企业,首期申报给予1万元资助,正常运营1年给予1万元资助,正常运营3年以后,再给予2万元资助。
1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,申报材料(扫描件)接收邮箱:。申报日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所有申报本年度创业资助的运动员,需参加创业训练营培训,经评审考核合格后,列入本年度资助名单。
训练营课程涵盖商业规划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策略等专业内容,并组织优秀企业考察、座谈等实践教学环节。
本年度申请创业资助的运动员必须参加,结营时组织统一考核,重点考察创业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,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最
大赛设初创组、成长组双赛道,采用九游体育“项目路演+深度答辩”的双环节评审机制,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、可行性和社会价值。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奖励为奖金和创业资源包,另设最佳创新奖和最具社会价值奖。
2.成长组:退役运动员创办企业,创立运营3年以上,经营状况良好均可报名。